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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研成果登记备案注意事项

2018-10-08  浏览:

一 、论文成果

1、 必须按顺序登入论文所有作者,包括外校作者和学生;

2、 科研管理系统中,论文登记应提供中文、英文论文题目;

3、 上传论文附件应为论文录用的定稿,尽量是从期刊网上下载的论文pdf文件。

4、 论文字数必须填,字数为0则没有科研津贴;

5、 论文版面:正常版面有科研分值和津贴,增刊和专刊不计科研分值和科研津贴;

6、 单位署名:必须有单位署名,根据不同的单位署名顺序,科研分值不同

7、 研究生为第一作者的论文由研究生部统一录入。

8、 提交期刊或论文集的封面、版权页、论文所在目录页、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共2份。

(注意: 只有论文打印稿,自2012年起将无法进行科研审核。并请确保复印质量,不要有缺损,未复印完整的情况。)

二、科研项目

1、新立项项目需要提交以下材料:立项合同复印件。

2、各项目负责人需按照合同和经费本录入并更新项目经费。

3、项目成员需要严格按照立项合同中的人员及顺序录入。

4、项目成员工作量分配请参照以下原则:

年度总工作量不超过9~10个月/人,其中:

校级课题1个月/人

横向课题不超过3个月/人

市局级课题不超过4个月/人

省部级课题不超过4~5个月/人

国家级课题不超过6个月/人

注:如果一个人在多个项目中出现,其总工作量不超过9~10个月,由科研秘书审核。

5、校青年基金项目,务必将项目成员填写完整。

三、专利

1、专利权人必须是北京物资学院;

2、提交专利授权书及专利文本复印件2份。

四、著作

1、提交著作封面、封底、版权页、前言、目录页的复印件1份。

2、提交著作原件2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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